2026-07-24 [二取]
二取与二执有着密切的关系。二取是认识活动中的能取与所取之对立结构;二执则是我执与法执——执着有实我和实法。二者的关系可以概括为:二取是相,二执是执;二取是所执的对象,二执是能执的作用。
唯识学指出,有二取者皆名为执。凡夫在能取与所取的二元对立中,进一步执着能取之心为实我(我执),执着所取之境为实法(法执)。二取本身是依他起性的虚妄分别,而二执则是遍计所执性的错误执着。简言之,二取是认识的结构,二执是在此结构上产生的错误执着。
二取与二执也对应着二障。二取之执直接引生烦恼障与所知障。执能取为实我,生烦恼障;执所取为实法,生所知障。伏除二取,即是伏除我法二执。因此,破除二取之执是断除二障的关键。
二取是二执所依之相,二执是二取上之妄执。愿诸善信了知二取之虚妄,不于能所二分上起我法二执,以正见观照,渐断二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