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二取]
二取是佛教唯识学中的重要概念,指认识活动中的能取与所取之对立双方。能取指主观的能知作用,即认识的主体;所取指客观的所知对象,即认识的客体。凡夫的一切认识活动,都建立在这能所二分的对立结构之上,以二取为根本形态。
从唯识学的角度看,二取的具体范畴包含多种层面。其中最基本的是相分与见分之分——所取为相分(境相),能取为见分(认识作用)。此外还有名色二取之别,即色蕴与其余四无色蕴的区分。二取并非静止的架构,而是动态的执着过程——执取能取与所取的真实性,由此形成二取习气。
二取的根本问题在于“执”。有二取者皆名为执——凡夫将能取之心执为实我,将所取之境执为实法。这种执着正是生死轮回的根源。二取并非外境实有,而是识的虚妄显现,离能取无所取,离所取无能取,二者相互依存而自体不实。
二取是凡夫认识的根本形态。愿诸善信了知能所二取之虚妄,不执外境为实,不执内心为我,远离二取之执,勤修善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