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心所法]
在唯识学中,心所法的分类主要依据《大乘百法明门论》,将其分为六位,共五十一种。这六位分类,从不同维度系统地涵盖了所有心理活动。
第一,遍行心所(5种):包括作意、触、受、想、思。这类心所遍于一切心、一切时、一切地、一切性,是任何心理活动都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。第二,别境心所(5种):包括欲、胜解、念、定、慧。这类心所只在缘虑各别特定的境界时才生起。第三,善心所(11种):包括信、惭、愧、无贪、无瞋、无痴、精进、轻安、不放逸、行舍、不害。这类心所唯在善心中生起,能带来现世及来世的利益。
第四,烦恼心所(6种):即贪、瞋、痴、慢、疑、恶见。这是所有烦恼的根本,能扰乱身心,令众生轮回生死。第五,随烦恼心所(20种):包括忿、恨、覆、恼、嫉、悭、诳、谄、害、憍、无惭、无愧、掉举、昏沉、不信、懈怠、放逸、失念、散乱、不正知。这类心所是随从根本烦恼而起的附属烦恼。第六,不定心所(4种):即悔、眠、寻、伺。这类心所的善恶性质不确定,随所依的心王和所缘的境界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