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开许]
生病时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开许服药,但需符合戒律的规定。对于五辛(葱、蒜、韭等),如果生病了,不食用五辛不能痊愈,则可以按要求食用。对于肉类,《四分律》等开许病比丘食用诸种肉、饮用诸种汁浆。《五事报应经》也听许病比丘在居士家中食用五辛。这些开许的前提是“实病”——有病,且非此药不能治愈。
饮酒作为遮戒,在生病时也有严格的开许条件。《四分律》明确说:“实病余药治不差,以酒为药者不犯”。这意味着需要有病、其他药物治疗无效、非酒莫治,方可开许。即使如此,也需遵循“多药相和,少酒多药”的原则,药多酒少方可使用。如果是出于滋补或保健目的而饮酒,则不属开许范围。
生病时开许服药还需注意几个要点。开许仅限于治病所需,病愈后即应停止。即使是因病开许,也应当避人,不宜在大众面前公开进行。此外,如果除了酒之外还有其他方法可以治病,则不能选择饮酒。戒律对开许服药的态度是“合情、合理、合法”,并非不通人情,但也不可随意放宽。
世人当知,生病时开许服药是佛陀慈悲的体现,但学佛者不可因此而对药物产生贪着。当以治疗疾病、恢复健康以便更好地修行为目的,而非贪图滋味或安逸。在服药期间当保持正念,病愈后即回归正常持戒,以健康的身体精进修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