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二执]
二执又称人法二执,是因为我执与人执、法执在内容上完全一致。“人执”是从所执对象的角度来说的——执着于“人”(补特伽罗)有实体;“法执”则是从所执对象的角度来说的——执着于“法”(一切现象)有实体。人执即我执,二者所指相同。
“人法二执”的名称更为直观地体现了二执的对象。“人”指众生个体,“法”指一切存在现象。人执是对“主观世界”的执着,法执是对“客观世界”的执着。从唯识学的角度来看,人执与法执都源于对“遍计所执性”的虚妄分别。
在汉传佛教中,“人法二执”的用法较为普遍。如《大乘起信论》云:“二执者,我执、法执。”《成唯识论》则多以“我法二执”并用。无论称我法二执还是人法二执,其内涵完全一致。
世人当知,名相虽有不同,所指的真理则一。无论是称我执还是人执,其核心都是对“我”的坚固执着。认识到这种执着的普遍存在,便能更有针对性地修行对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