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庄主]
“庄主”是汉传佛教禅林寺院中一个重要的执事职位,其字面意思即为“管理庄园的首领”。在丛林职事体系中,庄主又称“都庄”,是掌管寺院所属田产、庄园一切事务的负责人。这一职位的设立,源于寺院经济规模的扩大和庄园管理的需要,体现了丛林“各司其职、和合共住”的组织精神。
庄主俗称“下院当家”。“下院”是指寺院所属的独立庄园或田产所在地,“当家”则意味着庄主在这些产业中具有全面的管理权限。这一俗称形象地说明了庄主的地位——他如同下院的主人,全权负责庄园的日常运营。庄主之下设有副庄(又称二庄主)、监收、甲干(庄甲)等职称,其下更设庄佃从事耕种。
“庄主”一词中的“主”字,在丛林职事中具有首领、负责人的含义。丛林四十八单职事中,其职称非“主”即“头”。称“主”者如藏主、庄主,侧重于管理的全面性与权威性;称“头”者如库头、饭头,侧重于具体事务的执行。庄主以“主”为称,正说明其作为田产管理总负责人的地位。
庄主这一称谓承载着丛林制度对经济管理的重视。世人当知,每一份职责都有其意义与价值。愿世人以庄主为鉴,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,以善心劳作,以感恩心生活,不轻视任何一份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