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瑜伽师地论]
七因明是《瑜伽师地论》中提出的因明术语。论中首先以偈颂标出七种:“论体论处所,论据论庄严,论负论出离,论多所作法”。这七种具体是:论体性、论处所、论所依、论庄严、论堕负、论出离、论多所作法。
论体性,指辩论中所用语言的体性,分为言论、尚论、诤论、毁谤论、顺正论、教导论六种。论处所,指辩论的适宜场所,分为王家、执理家、大众中、贤哲者前等六种。论所依,指辩论的具体方法,包括所成立义(自性与差别)和能成立义(立宗等八种)。
论庄严,指辩论中的言辞技巧与威仪。论堕负,指辩论中失败的各种情况。论出离,指参与辩论前的审慎考量。论多所作法,指辩论者应具备的多种素质。七因明是古印度因明学的早期形态,涵盖了逻辑论、知识论、论辩学等多方面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