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妙法莲华经]
《法华经》分为本门和迹门,是由天台宗智者大师所科判的。智者大师将整部《法华经》二十八品判为前后两个部分:前十四品为迹门,后十四品为本门。这一科判的依据是经文中“开权显实、开迹显本”的义理结构。
“迹门”之“迹”如同足迹。迹门以前十四品为主,以《方便品》为核心,讲述垂迹此土的释迦佛如何开三乘之权巧方便,而显一乘之真实义。迹门阐明的是“开三显一”、“开权显实”、“会三归一”的道理,调和大小乘,主张一切众生皆能成佛。迹门所明是一乘之因。
“本门”之“本”是根本。本门以后十四品为主,以《如来寿量品》为核心,讲述释迦牟尼佛并非在印度菩提树下才成佛,而是久远劫前早已成佛。本门所显是佛的法身常住,所证是一乘之果。本门是真实,迹门是方便。
本迹二门并非截然对立。本与迹、实与权、真实与方便是相互依存的关系。本迹二门原属相资相成。愿有缘者明了本迹二门之义,不执迹忘本,也不舍迹求本,以中道正见修行,断恶修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