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理佛性]
理佛性的“理”既可以指真如,也可以指法性,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。真如是就“真实不变”而言,法性是就“诸法之体性”而言。理佛性所指的“理”,既是真如——二空所显的真实理体;也是法性——一切法本来空寂的普遍理性。二者名异而体同,所指的都是同一法性理体。
从唯识宗的角度来看,理佛性“是就真如法性而言的。真如——又名法界”。理佛性即“在缠真如”,是佛果涅槃四德之因。从印顺法师的中观诠释来看,理佛性是指“一切法是从来本无自性的,也就是本性空寂的”——这显然是从法性的角度来界定。在心称佛性,在境称法性,从缘虽别,约性本同。
真如与法性在理佛性中是统一的。真如侧重“不变”义——理体恒常不变;法性侧重“普遍”义——遍一切法。理佛性既具有真如的不变性,又具有法性的普遍性。它是“一切法平等实性”,是一切众生平等本有的成佛依据。
理佛性的“理”即真如,即法性,名异而体同。愿有缘者不执著于名相的区别,直下体会名相所指的同一理体。不论称它为真如还是法性,所指的都是自心本具的成佛之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