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噶当派]
噶当派与格鲁派之间存在着直接的传承与发展关系。15世纪初,宗喀巴大师(1357—1419)在噶当派教义的基础上,吸收当时西藏各教派之长,创立了格鲁派。格鲁派最初被称为“新噶当派”,这一称谓本身就清楚地表明了两派之间的渊源关系。
宗喀巴对噶当派教义的继承是全方位的。在教理方面,格鲁派继承了噶当派以《菩提道灯论》为依据的“三士道”修行体系。在戒律方面,格鲁派继承了噶当派强调僧人应严守戒律的传统。在修行次第方面,格鲁派沿袭了噶当派“先显后密”的基本原则。可以说,格鲁派的核心教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噶当派教法的继承与发展。
随着格鲁派的兴起,原噶当派的僧人和寺院陆续改宗格鲁派。热振寺作为噶当派的祖寺,也在这一时期改奉格鲁派。从此,噶当派作为一个独立的宗派在西藏逐渐消失。但从法脉传承的角度看,噶当派的教法精华通过格鲁派得以延续和发扬光大。因此,学术界普遍认为格鲁派是噶当派的继续和发展,噶当派则是格鲁派的前身。
佛法传承,代有兴替。噶当派虽已并入格鲁派,但其教法精神仍在利益众生。世人学佛,当知法脉传承的连续性,以感恩之心对待历代祖师的付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