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分别我执]
分别我执与分别法执同属“分别二执”的范畴,但所执的对象不同。分别我执是执着于“我”有实体自性,分别法执则是执着于“法”有实体自性。我执是对“主观世界”的执着,法执是对“客观世界”的执着。
从体用关系来看,分别法执是更根本的执着。因为执着于法有实体,才会进一步执着于由这些法所构成的“我”有实体。分别我执是在分别法执的基础上产生的。但二者并非截然分离——执着于“我”便会执着于“我所”之法,执着于“法”又会强化对“我”的执着。
从断除次第来看,二者同在见道位顿断。当菩萨以根本无分别智亲证真如时,分别起的我法二执便同时断除。因此,分别我执与分别法执的断除是同步的,没有先后之分。
世人当知,分别我执与分别法执是二执的两种表现。修行当双断二执,既不执着于“我”的实体,也不执着于“法”的实体。二执俱断,方能契入无我无法的实相境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