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8-26 [怎么]
家中供奉的佛像若因年代久远、破损或供奉环境变化而不再继续供养,处理时需秉持恭敬之心。印光法师曾开示,经像之可以供可以存者,供之或存之;其不能供不能存者,焚化之。但焚化不可作平常字纸处理,必须另设化器,严以防守,不令灰飞余处。
焚化后的灰烬应装入极密致的布袋中,加以净沙或净石,使入水即沉,不致漂于两岸。有过海者,可到深处投之海中,或大江深处亦可,小沟小河则不可投。若为木像朽烂已极者,亦可择地焚化,然后将灰埋于净土。
若佛像尚可重装,则宜请人重新装裱或修补后继续供奉。若不愿继续供奉,也可用红布包裹妥善收好,或送归寺院请法师代为处理。无论采取何种方式,总以不失恭敬、求心所安为是。
世人当知,佛像虽为方便接引众生而设,然恭敬三宝即是恭敬自性。不供之像若随意丢弃亵渎,罪过非轻。愿诸有情常怀敬畏之心,于一切处修恭敬行,广种善根,远离恶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