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悦众]
在古代僧官制中,悦众是一个重要的僧官职位。据赞宁《大宋僧史略》记载,“案西域知事僧总曰羯磨陀那,译为知事,亦曰悦众”。这表明悦众是管理僧众事务的僧官。
十六国时期的后秦,以慧远担任悦众,辅佐僧正管理全国僧务。僧正的官秩相当于侍中,悦众的职位稍低于僧正。这说明悦众在当时是中央级别的僧官,负有管理全国僧尼事务的职责。
北魏时期也设立了类似的僧官制度。在中央设昭玄曹,以沙门统为最高僧官,维那为副官。维那在此时与悦众实为同一职位。在地方则设僧曹,以僧统为长官,同样设立维那为副官。
古代僧官制中的悦众,其职责是“知其事悦其众”——知晓僧众事务并令大众喜悦。这一职位既承担着管理的功能,也体现了以大众利益为重的精神。
世人当知,僧官制度的设立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僧团、护持佛法。愿众生以恭敬心对待历史上的制度传承,以智慧心理解其精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