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缘起]
缘起是一切法的根本规律。《楞严经疏》说:“圣教自浅至深,说一切法,不出因缘二字。”一切有为法都是依仗因缘而生,非缘起之法是绝对无有的。缘起是宇宙人生本来的、必然的、普遍的理则。
“诸法因缘生,诸法因缘灭”,这是缘起法则的核心表述。世间上的事事物物,既非凭空而有,也不能单独存在,需要依靠种种因缘条件和合才能成立。一旦组成的因缘散失,事物本身也就归于乌有。这一法则适用于一切有为法,无论是物质现象还是精神现象。
缘起法“若佛出世,若未出世,此法常住,法住法界”。它不是佛陀创造的,而是佛陀发现的自然法则。正因为缘起是普遍而永恒的法则,佛教才能以此为基石建立完整的教理体系。
缘起是一切法的普遍规律。愿世人以缘起正见观察世间一切现象,知万法皆因缘生、因缘灭,不执常,不落断,于日常生活中广行善法,自利利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