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香灯]
香灯在佛教寺院中属于东序职事。在丛林的两序制度中,东为主位,西为宾位。直接为住持工作的丛林执事待以主礼,列在东序;辅助住持工作的执事待以宾礼,列在西序。香灯被列入东序,表明其在丛林职事体系中属于直接为住持工作的序列。
在四十八单执事中,东序列职包括都监、监院、副寺、库头、殿主、钟头、鼓头等。东序序职则包括维那、悦众、祖侍、烧香、记录、衣钵、汤药、侍者、清众、请客、行者、香灯。香灯在东序序职中位列最末,位于行者之后。
香灯属于东序,与其作为殿堂事务的具体执行者有关。东序职事通常负责寺院内部的日常事务,香灯负责殿堂的香花灯烛等供奉事务,正属于此列。在一些记载中,香灯也被明确列为“东序职事之一”。
香灯在东序中的位置,体现了丛林制度对各类职事的分工与定位。世人了解东序西序之分,当知丛林之中各司其职、各安其位,皆是为大众服务、为道场护持。学佛向善,从尊重丛林规矩、珍惜大众和合共修的因缘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