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七灭诤]
不痴毗尼,又称不痴止诤律,是七灭诤法中的第三种。它是指犯戒者若是在精神异常(癫狂)的状态下犯戒,则不加怪罪。待其病愈、行为恢复正常后,由僧团举行白四羯磨,经羯磨认可后,其人即可恢复参与僧团中说戒的资格。
佛陀制定不痴毗尼的因缘,与一位名叫难提的比丘有关。难提在癫狂心乱时犯了很多罪,清醒后诸比丘诘问他,他说“我之前癫狂心乱时的确犯了很多罪,但这些都不是我故意犯的”。佛陀因此开许众僧给难提“不痴毗尼”。
不痴毗尼的应用有其限制——“若他不痴诈作痴,这种情况不可给”。只有在确实精神异常的情况下犯戒,才能适用此法。这一规定“很符合现代法律‘对精神失常而犯罪者从宽处置’的原则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