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来世]
来世与业力之间是因果关系——业力是决定来世去向的根本力量。业,指有意识的行为,含善与恶两类。宗喀巴大师说:“业力无穷,所经行为,确定其自果。”今生的贫富穷达,皆系前世所作善恶决定的结果;今生的善恶行为,亦必导致后世的罪福报应。
佛教将业力比喻为种子。一粒黄豆经过播种、发芽、成长、开花、结果,会有种子保留下来,遇缘又萌芽生长。众生业力的感果也是如此——所造的业因不灭,不管时间久暂,遇缘则起现行。业力还有“习气”的特性,如同装过香水的瓶子,香水用罄后瓶中仍有香味。这种习气说明业力有感果的功能。
业力的大小轻重决定受报的先後等次。过去造业,今生受报;今生造业,来世受报。若把三世看通了,今生的修善作恶未必即生受报,今生的祸福苦乐也未必全是即生的因素。善恶因果贯通三世,这是佛教因果观的核心。
业力不失,因果不昧。来世的去向并非由偶然决定,而是由自己所造之业——尤其是今生的行为——所主导。世人应当谨慎身口意,因为“万般带不去,唯有业随身”。善因善果,恶因恶报,这是铁的法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