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8-26 [出家人]
葱、蒜、韭、薤、兴渠等五荤,在汉传佛教戒律中被禁止食用,主要依据《楞严经》等大乘经典。佛陀指出,此类蔬菜气味辛臭,生食助嗔,熟食发淫,且啖者诸多善神不近,护法远离,鬼道众生则喜其臭而舐其唇。故为清净梵行,出家人应当避免。
此戒属于“不食五荤”的遮戒,并非根本重罪,但持之有助于身心调和。南传佛教的巴利律藏中并无明确禁止葱蒜,因地域饮食差异,但若信众供养,比丘可食。藏传佛教中,密法修行有时开许用葱蒜做药,但普通僧众多避之。汉传寺院则严格禁止,连厨房都不用。
若因病需用葱蒜作药引,经僧团同意可开许,但需在服用后念咒净口,并避开大众,以防气味熏染。食用后,需七日之内避免参加诵戒或法会。此戒重在调伏口鼻之欲,培养慈悲心,不令众生因气味生嗔。
劝世人,虽在家不强制戒五荤,但若修禅定或诵经,最好避免。饮食清净,有助于心神安宁。莫讥出家人不食葱蒜,当知其用心良苦,为护道业。若欲供僧,务必不带五荤,以免妨碍其修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