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比丘尼]
八敬法,又名八敬戒、八尊师法、八不可越法,是佛陀规定比丘尼众应当恭敬比丘众、尊重比丘的八件事项。比丘尼在受具足戒时须加受八敬法。关于八敬法的具体条目,不同律藏记载略有差异,以下依据《四分律》所载列出。
第一条,百岁比丘尼应礼初夏比丘足。即使年满百岁的比丘尼,见到新受戒的比丘,也应起立迎送、礼拜,并敷净座请其安坐。第二条,不骂比丘、不谤比丘。比丘尼不得以恶言詈骂或诽谤比丘。第三条,比丘尼不得举比丘过,比丘得举比丘尼过。比丘尼不可指责比丘的过失,比丘则可以指出比丘尼的过失。
第四条,比丘尼具足戒须在二部僧中受,即先于尼僧中作本法,再求比丘僧为之受戒。第五条,比丘尼犯僧残罪,应在二部僧中忏除。第六条,每半月须求比丘教诫。第七条,不得与比丘同住一处结夏安居,也不得远离比丘住处结夏安居,以便请求教诫。第八条,安居圆满后,应求比丘为比丘尼作见、闻、疑三种自恣。
世人当知,八敬法是佛陀时代为护持尼众僧团而设的方便制度,其本意在于保障女众出家的顺利与僧团的和合。莫以八敬法为压迫之具,当理解其历史因缘与护法本怀,以智慧心看待戒律,以慈悲心修学佛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