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八关斋戒]
不偷盗是八关斋戒的第二条戒律。《中阿含经》记载,受持此戒者应“离不与取、断不与取、与而后取、乐于与取、常好布施、心乐放舍、欢喜无吝、不望其报、不以盗覆心、能自制己”。《增壹阿含经》亦云:“二者不得犯不与取”。
不偷盗戒的含义是:对于一切财物,乃至一草一木,凡非自己所有而取,或是不论用任何手段,如骗取、强夺、霸占等,皆算是偷盗。根据戒律,盗取价值五钱(古印度摩揭陀国钱币单位)以上的东西,就犯了根本大戒。
受戒者应“于不与取净除其心”。在受持八关斋戒的一日一夜中,不仅不可偷盗他人的财物,即使是未经同意取用他人的小物件,也应避免。
不偷盗戒的核心是尊重他人的财产权。世人若能持守此戒,便知不义之财不可取。愿诸有情,常行布施,乐与取,莫因贪念而盗取他人财物,当以清净之心自利利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