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八背舍]
“净背舍身作证”是八背舍的第三种,其含义可分为“净背舍”与“身作证”两部分来理解。“净”指缘于净相——修行者在第二背舍之后,弃除外色不净之相,于定中修习八色光明。这八色光明包括地色如黄白净地、水色如澄清之水、火色如清净之火、风色如无尘清风,以及青、黄、赤、白四色如金精山、薝卜花、春朝霞、珂雪等。这些光明清净皎洁,犹如妙宝之色。
“身作证”指以自身真实体验来证得此境界。当心既明净,乐渐增长,遍满身中,悉皆怡悦,修行者以自身的身心体验来证明此净观境界的真实性。此背舍位于三禅天定。
此修法的意义在于从不净观转入净观。前二背舍皆属不净观,用以对治贪欲。但久习不净观会使心生厌烦,故需修习净观以调心。修行者观想白骨流光如珂如贝,能照内外诸物,此为净背舍之初门。然后观骨人散灭,唯见骨光,再取外境之净洁色相。
净背舍身作证是八背舍中从不净观到净观的关键转折。世人若知此义,便知修行需刚柔并济。愿诸有情,善调其心,莫执一端,当以中道智慧修习止观,自得身心怡悦之实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