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7-24 [二入四行]
称法行是达摩二入四行中四行的第四行,其含义是依“性净之理”而行。达摩在《二入四行论》中定义称法行为:“性净之理,目之为法。此理众相斯空,无染无着,无此无彼”。这里的“法”指的就是清净自性的真理。称法行就是使自己的行为与这一清净本性相契合。
称法行的具体实践是修行六度而无所行。达摩说:“法体无悭,于身命财行檀舍施,心无悕惜,达解三空,不倚不着,但为去垢,称化众生而不取相。”修行者应当行布施而不执着于布施之相,通达施者、受者和所施之物三者皆空的道理。布施如此,其余五度——持戒、忍辱、精进、禅定、般若——也是如此。
称法行的根本精神是“为除妄想,修行六度,而无所行”。修行六度是为了去除妄想,但在修行时又不执着于修行本身。有解释称:“法法本来如此,每一法都应该自然而然地运作。一个开悟的人是不会离开世间的,而是随顺世间一切现象,无条件的度化众生。”称法行将出世间的智慧与入世的菩萨行完美地结合在一起。
世人当知,称法行是修行者达到的最高境界——依清净本性而行一切善法,而心无所著。愿众生皆能信解此理,称法而行,于利他中完成自利,于无住中圆满菩提。